2019年11月11日上午9时许,一名当事人捧着印有“依法办案为民做主 公正廉洁替民解忧”的鲜红锦旗,向原伊春区法院执行法警表示诚挚的感谢。
该案件是我院执行局多年未解积案,2004年万某申请执行潘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判决生效后,潘某拒不履行。因潘某是社会闲散人员,居无定所,下落不明,且潘某无可执行财产,案件久拖未结。原伊春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周英超将该案分给法警朱万里查办。经多方面工作查找线索,最终查明潘某临时居住地及联系电话,经电话传唤,潘某拒绝传唤并辱骂执行法警。
2016年2月3日,法警队周密计划,在潘某临时居住地布控,历时24小时,于次日早7时许,在居住地附近成功拦截潘某驾驶的车辆,将其传唤至原伊春区人民法院。在此期间,潘某家属情绪激动,潘某的爷爷怕潘某在法院受到人身侵害,甚至要给法警下跪求情,执行法警及时拦阻并积极安抚其家属,表明一定会秉公执法。执行法警对潘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拒绝传唤、辱骂法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潘某承认错误态度端正,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交纳执行费及迟延履行金,本案于当日执行完毕。
这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感谢,更是对伊美区人民法院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肯定。伊美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绝不放过“无赖、老赖”的被执行人,坚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公平正义、执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