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金某向孙某借款后未能如期归还,孙某便将其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金某仍未主动还款,孙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传唤金某,对其明法释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后果。金某迫于压力,当场向法院交纳现金 20,000.00元。
执行法官立即通知孙某到法院领取执行款项,孙某却陷入两难,一方面想尽快拿到款项解决燃眉之急,一方面又因为身体不适无法到法院来领取。执行法官与执行局长汇报后,当即带领财务人员及验钞设备,顶风冒雪上门将案款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没想到法官能亲自把钱送到我手上,太感动了,为法官们点赞。”孙某某激动的说到。执行法官的“上门服务”,让申请人真切感受到司法公正和人文关怀,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满意度。
感人心者莫先乎于情。伊美区法院执行局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坚持发挥司法能动性,把执行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放在心上,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放在心头,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