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美区法院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召开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在伊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举行,会议由审判长卢迪主持并主审本案,与审判员曲艳辉、管宏晶组成合议庭,破产管理人、破产企业委托人、债权人会议主席和职工代表等参加会议。其中,申报债权的有40家企业,参加会议的共计28家,通过线下签到的债权人26家,通过线上参加会议的债权人2家。
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22日,现已负债211571300.58元,负债率较高。该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被伊春市美溪万达保洁中心向我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我院于2022年4月2日作出了(2022)黑0717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件,并于2022年4月2日作出(2022)黑0717破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管理人。
会上,伊美区法院破产审判合议庭依照法定程序宣读了了破产案件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权人会议议程。随后,管理人先后宣读执行职务阶段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审计报告,并将债权表及说明提交审议、表决。审判长对债权人集中关注的问题现场进行了解答,加深了债权人对破产重整工作的了解。
为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召开此次债权人会议,伊美区法院按照会议筹备方案,逐个环节一一落实细节,确保会议议程顺利进行。会议期间现场秩序良好,各项议程有条不紊,顺利完成全部预定议程,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伊美区法院将继续大力推进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持续跟进破产企业重整进度,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程序成本,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持续发力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