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我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5月4日上班第一天,院党组成员周德才受院党组委托,在立案庭庭长王文博的陪同下指导立案工作,以做好立案阶段便民诉讼服务,积极完善相应配套措施,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受诉状,实行“当场登记、当场立案、当场出具传票”,同时,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等行为进行问责。
为了让更多群众了解行政诉讼法的修改,鼓励群众主动学习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增强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意识,我院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电子大屏幕等方式向群众开展行政诉讼法法制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