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1、书记员1人;
2、辅警1人。
具体招考要求见《伊美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4年4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限伊美区户籍,需提供伊美区户籍证明(户籍迁入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有效);
4、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5、符合《伊美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职位表》要求的学历条件及其它条件;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要求掌握熟练的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辅警要求志愿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相同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及已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人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本人及直系亲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关职位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4日--4月2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员提前登录“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网(网址:http://ycym.hljcourt.gov.cn/)”下载《伊美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填写后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户口本照片、毕业证书照片等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ymqfydjk@163.com(填写后命名为“报名岗位+姓名”,例伊美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刘某某;电子版照片命名格式同上;未按照规范填写报名表或未发送照片的,招考单位可取消其报名资格),完成报名。报名后,请扫二维码加入伊美区法院聘任制招聘考试群,具体事项以群内通知为准。
3、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未按照规定时间及填报要求填写并发送《报名登记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考试
1、时间地点:考试(测试)的时间、地点请关注伊美区人民法院公众号以及伊美区法院网。
2、笔试:笔试按5:1比例开考,主要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3、资格审核: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4、加试岗位从业能力测试:
(1)书记员岗位加试打字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播放录音的方式进行测试(可自带键盘),测试形式为听打,正确率达不到80字/分钟,取消面试资格;
(2)辅警岗位加试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3)如加试后符合标准人员不足招考人数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依次进行递补加试。同等条件下,辅警岗位,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及已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人员。
5、面试。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六、录用的递补
对笔试和加试成绩均达到公告标准,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伊美区人民法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面试资格,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伊美区人民法院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根据考察结果,与聘用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2、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3、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的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4、福利待遇。聘用制的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九、相关事宜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于工作时间内与伊美区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458-3339605。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
1.《伊美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职位表》/upload/file/20220424/20220424091354_56359.xlsx
2.《伊美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upload/file/20220424/20220424091420_89081.xlsx
3.《报名表填写说明》/upload/file/20220424/20220424091434_94188.doc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upload/file/20220424/20220424091810_72396.doc
5.《诚信承诺书》/upload/file/20220424/20220424092006_10588.docx
6.《个人健康承诺书》/upload/file/20220424/20220424092039_60512.docx